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从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初中教师57名,小学教师名,实行人事代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名。
(一)初中教师57名
1、确山县第一初级中学8名
2、确山县第二初级中学4名
3、双河初中2名
4、新安店初中4名
5、顺山店初中4名
6、竹沟初中4名
7、刘店初中2名
8、杨店初中2名
9、留庄一中2名
10、留庄二中4名
11、任店一中4名
12、任店二中4名
13、李新店初中7名
14、石滚河初中4名
15、瓦岗初中2名
(二)小学教师名
1、留庄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5名
2、任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4名
3、李新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0名
4、双河中心学校(双河教学区)下属小学8名
5、双河中心学校(杨店教学区)下属小学5名
6、竹沟中心学校下属小学7名
7、石滚河中心学校下属小学7名
8、普会寺中心学校下属小学8名
9、刘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6名
10、新安店中心学校(新安店教学区)下属小学7名
11、新安店中心学校(顺山店教学区)下属小学8名
12、三里河中心小学下属小学3名
13、朗陵中心学校下属小学3名
14、靖宇小学7名
15、实验小学10名
16、第三小学4名
17、第四小学4名
18、第五小学8名
19、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六小)6名
20、秀山小学3名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否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年被聘用的确山县中小学教师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不允许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层次;
5、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各岗位学科资格要求
1、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3月5日8:00—年3月7日17:30。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