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名,其中:乡镇初中教师64名,乡镇小学教师67名,幼儿教师73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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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名。
(一)乡镇初中教师64名。
1、刘店初中2名
2、普会寺初中4名
3、留庄一中4名
4、留庄二中2名
5、新安店初中7名
6、顺山店初中3名
7、杨店初中6名
8、双河初中6名
9、李新店初中6名
10、任店一中7名
11、任店二中1名
12、瓦岗初中4名
13、石滚河初中12名
(二)乡镇小学教师67名。
1、任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8名
2、新安店中心学校(新安店教学区)下属小学8名
3、新安店中心学校(顺山店教学区)下属小学7名
4、李新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10名
5、双河中心学校(双河教学区)下属小学10名
6、双河中心学校(杨店教学区)下属小学8名
7、瓦岗中心学校下属小学7名
8、石滚河中心学校下属小学6名
9、普会寺中心学校下属小学3名
(三)幼儿教师73名。
1、县直幼儿园4名
2、三里河街道幼儿班5名
3、普会寺幼儿班1名
4、留庄幼儿班8名
5、刘店幼儿班4名
6、竹沟幼儿班4名
7、瓦岗幼儿班10名
8、石滚河幼儿班8名
9、双河幼儿班11名
10、双河镇杨店幼儿班5名
11、李新店幼儿班1名
12、任店幼儿班12名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否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报考乡镇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县直幼儿园要求为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报考乡镇幼儿班的考生要求为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未正式就业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层次;
4、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各岗位学科资格要求。
1、报考乡镇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小学教师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须持有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县直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求为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乡镇幼儿班教师岗位的,要求为普通全日制幼儿师范中专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8月1日8:00—年8月3日18:00。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