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有关精神,根据县编委会研究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证明);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注册会计师、会计或审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从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回避和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2月27日8:00—年3月1日17:30。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