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财经中国网财经7月5日讯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87亿股,由招商证券和中原证券联合保荐。据披露,蓝天燃气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8.71亿元,用于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新蔡县)。公开资料显示,蓝天燃气主要从事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位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年,蓝天燃气实现营业收入20.66亿元、19.8亿元和25.12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亿元、1.4亿元和2.14亿元。其中,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51%、40.32%和46.25%,具有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蓝天燃气在招股书中提示了依赖重要供应商的风险。按照我国现行的天然气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天然气由国家统筹分配和管理。目前公司由中石油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及山西煤层气等气源供应天然气,已经形成一个多气源、多向流通的天然气管道网络。虽然公司博薛支线已经建成,但是,目前本公司主要气源供应商仍为中石油,若中石油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减少或生产运行中出现重大事故,短期内将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影响终端用户的生活与生产。-年,蓝天燃气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15%、17.56%和18.0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8.25%、18.34%和16.06%,其中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33%、7.43%和8.47%;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33%、15.21%和17.84%。事实上,蓝天燃气的上市之路始于年,根据此前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万股,拟于深交所上市,保荐券商为招商证券。不过,蓝天燃气首次冲击IPO并未如愿以偿。证监会发审委认为,蓝天燃气年至年上半年的关联销售分别为.72万元、.60万元、.18万元和.16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87%、30.37%、28.35%和33.35%,公司业务独立性存在严重缺陷。年,蓝天燃气再次冲击IPO,这一次将上市板块变为上交所主板,同年3月,证监会对拟登陆上交所的河南蓝天燃气终止审查。两度冲击IPO失败,蓝天燃气选择于年8月21日在新三板挂牌。值得一提的是,年11月21日,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蓝天燃气公告称,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原“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变更到20公里开外的“确山县生产街北段路西”。对此,公司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此举因为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但是不得不提的是,两地方仅隔20多公里,但是确山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股权方面,蓝天燃气的控股股东为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新华。本次发行前,李新华持有蓝天投资64.08%的股权,蓝天投资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的股权,蓝天集团持有公司55.37%股权;李新华还直接持有公司8.41%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