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扶沟县事业单位
引进高层次人才5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依据《周口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周人才〔〕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周人才办〔〕号)精神,结合扶沟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依托“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引进计划根据扶沟县用人单位需求,本次拟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
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时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为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6、所学专业、学历、技能、身体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0月28日
面试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谈的形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满分为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全过程录音录像,聘请第三方考官测评打分,面试完全结束后由主考官宣读考场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达到综合测评合格线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未完成引才任务的单位双向选择,调剂使用。
管理和待遇(一)人员管理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县统一标准。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二)享受待遇
引进的人才按政策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元,“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元,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年内每年发放人才补贴元,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及时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