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斯基亲爱的邻居老K忙活着购置二手房。可中介的一通操作让老K云山雾绕,“一会让把价格写低,一会又说要把价格做高,合同签了好几个版本,每个价格都不一样,不知道会不会被坑哎。”老K的经历并非个例,围绕一套房的多个价格又是怎么来的呢?
1、实际成交价格
买卖双方约定达成的真实成交价格,此价格对于交易双方最为实际同时也是最大宗的资金往来,价格形成合意意味着买方需要支付对应的价款。这里我们就不做过多解释。
2、计税评估价格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契税,特别补充一个小知识点,日常惯说的“二手房交易契税”其实存在句式杂糅的语病,按照契税的定义“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契税一词已默认不动产的转移登记行为,并不需要交易二字做前缀。
回到正题,二手房契税需要一个计税评估价格,这一价格直接影响契税金额,通常计税价格明显低于实际市价。很多文章称需要找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做评估,其实大错特错。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会根据物价部门的指导价格以及地方基准地价进行核实,并最终确定计税评估价格,所以部分中介所谓“评估费”只是为了赚钱巧立名目罢了。
3、合同价格
合同分三层意思理解,其一买卖双方基于真实成交价格签订的合同,其二以降低税费为目的的过户交易合同,其三申请贷款合同。
契税最重要的计算规则之一便是“取合同价格和评估价格高者计算”,因此很多中介在办理过户时会准备一份标价相对较低或者按照经验标价明显低于计税评估价的合同作为过户材料。
短期看,以上这种行为规避了“合同价高于计税评估价”而多缴税的可能,但长期看,对于二手房的在交易并非一劳永逸,因为还有一个税种叫“增值税”,本文不展开讨论。
4、贷款评估价格
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钱包不鼓的朋友大概率选择贷款,作为出借方的银行如何确定批贷额度?自然,还需要进行一次内部评估。银行风控部门会结合市场行情、合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判,并得出最终“贷款评估价”。
据房斯基了解,银行的评估原则不会超过合同价格的85%,而如果提供的合同价格虚高,通常合同价格的参照意义可以忽略不计,而是以近期核定价格为准,如按合同价格参考的话自然放贷比例相应降低。
因此,部分中介在申请贷款时,会再次准备一份标价虚高的合同,并寄希望提高贷款额度,毫无疑问,徒劳而已!而所谓贷款服务费包含的全部服务大概也就是这点小花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