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黄向阳实习生陈鹏飞通讯员黄彭王四喜)6月11日上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河南某公司诉确山县人民政府补偿协议一案,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建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前,县政府高度重视,副县长马建平主持召开诉讼案件研讨会,深入了解分析本案的程序及实体问题。庭审中,副县长马建平对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及依据等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解释。针对争议焦点,确山县人民政府提供了合同书、协议书、银行账户划拨单等一系列证据,双方结合举证情况,有序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及总结陈述意见。
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副县长马建平出庭应诉是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是确山县全面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制度的具体体现,开启了“民告官见官”的新局面,彰显了法律权威,体现了确山县政府的责任和担当,对确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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