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年11月28日下午3点
地点:学生发展中心一楼事务大厅
一、招聘计划为适应阿瓦提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名。拟招聘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各科教师。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拟招聘岗位第一类:学前教育教师
第二类:小学教师、初中教师
第三类:高中教师
四、招聘要求1.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包括二级乙等);
3.学历要求:初高中本科及以上,小学大专及以上;
4.年龄在26岁以下(包括26岁);
5.以面对面交流和试讲方式为主,在招聘人员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阿瓦提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查。
五、工资福利待遇1、新聘教师年3月上岗的,工资按照学历发放,不含五险一金,其中:硕士研究生元/月、本科元/月、大专元/月、中专元/月;
2、自年9月起上岗的,工资待遇按照在编教师对待(含五险一金),其中:硕士研究生.02元/月、本科.46元/月、大专.88元/月、中专.76元/月。每月工资发放时,暂扣绩效工资的30%,根据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3、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元;
4、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贴50元——元不等;
5、新教师到岗后,将为每人免费(第一年免租)等各项物元/套的床上用品(被褥、三件套、枕芯等),发放一套全新的价值元的基本生活用品;
6、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报销。报销来阿瓦提县首次车票(最高标准火车硬卧);
7、凡考录特岗待正式入编后可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高中教师当年考录当年入编,初中、小学、学前考录特岗三年服务期满后且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式入编)。
六、住房待遇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拴心留人”工程,在城区为引进教师提供单身教师公寓,各乡镇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积极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1、所有招聘教师由阿瓦提县免费提供教师公寓一套,天然气全部入户,房间内均配备有炊具、洗浴、凳椅、桌子等生活设施俱全;
2、乡镇提供的教师周转房标准为35平米。可在学校用餐,学校适当进行补助;
3、县公租房标准为35--平米不等(60平米以上3人居住),40平米以下(2人居住),自己可以做饭,在未买房之前可以居住(自行承担房租及水电暖费用)。教师待遇及住房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七、招聘时现场签约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学院和院系加盖公章);历届生(往届)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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